起诉“意中人”的奇男子,你真的爱慕她吗?
时间:2018-12-30 点击:次
12月10日,一名男子找到法院欲起诉一名在书店和他对视了10秒的女子,原因是他苦苦寻找该女子50多天无果,想要找到她来表明“当时一见钟情却错过了表白的时机是有苦衷的”,以此解开自己的一个心结。 一时间,他的“金句”引来了一群围观群众:
“赚钱为了什么,你为了养家糊口,你家都没有养谁去?”
“我正在想怎么委婉而又不伤害人家自尊地拒绝她。”
“就算她不喜欢我也没有关系,我不是非她不可,我只是为了解开我这个心。” “我相信一定还有跟我一样的人!”
“正常渠道不行就再想别的办法......”
男子所想象的恋情,是没有和这个女孩的互动的。他一个人想象了两个人的关系。
试想一下,这个女孩看到新闻后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呢?
假如我是这个女孩,可能会感到很害怕,莫名其妙地上了新闻。不知道这个男生想干嘛?会不会很危险?出于对这位男性的不了解,应该不敢出来见他吧。 在女孩的角度看,遇到一个不相识的人因为找自己而上了新闻,她可能会感到被入侵,感到不被尊重。可能会害怕如果出来见他会发生什么,她会有不少的顾虑,女孩感受到的多半不是被爱而是不安心的感觉。至少到目前为止,我们看到女孩依然在保持沉默。
男子心中认为,自己看中的那个女孩一定也是对他有感觉的,而且女孩也在纠结为何他不来打招呼拿电话。在他看来,他和这个喜欢的女生是一体的,我喜欢她,她也喜欢我。但是,他心里所想的女孩的状态,是真的吗?
我们看到男子在表达爱慕的时候,没有考虑到自己的方式是否会令女孩困惑,也没想到这样是否会给女孩的生活造成困扰。我们不禁怀疑,他的爱慕是真的吗?
就像一个人在婴儿时期,把自己看作是世界的中心,觉得身边的人都是围着自己转的。他认为自己的需要就是父母的需要。
“起诉”女孩的男子或许认为自己只是想让女孩看见他,想得到一个回应。但是这样的做法,或许不是在表达爱慕,而是在表达,我只要我想得到的,不管你怎么想,也不管你是否感觉舒适。
那么,怎么才算是健康地爱慕呢? 1、尊重对方,把对方看成独立的人
当爱慕发生时,人们总忍不住“脑补”很多情节,但抛开幻想,更多要看到现实中对方是一个独立的人,TA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象来给出回应。TA给出的回应才是真实的,而非执着于“如果TA...会多好”、“我这样做TA应该...”的幻想中。 2、允许对方做选择
当自己表达了爱慕之后,要看到我爱慕TA是我的选择,TA是否接受是TA的选择。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,我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就行了。TA接受或拒绝不是因为我的好或不好,而是对方站在TA自己的需要做的选择。 3、认清自己投射的情绪
当我们产生爱慕的情感时,或多或少都有些情绪的投射。这时候需要我们分辨清楚哪些我们的投射,哪些是现实。比如有些人,总觉得对方会抛弃自己,于是发展出对对方的各种控制,其实这是他觉得自己不值得爱的一种投射。所以当产生爱慕情感时,可以更多地先向内观察一下自己的情绪,并分辨是否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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