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理咨询须知
来源:和真心理咨询 | 作者:admin |时间:2016-09-18 16:14| 浏览次数:
1、咨询前请事先预约咨询时间。在咨询师有空闲时间的时候来访,可以避免您的时间浪费。可以通过电话预约。
2、在第一次会面时间确定后,请您准时赴约。准时赴约,使心理咨询有一个良好开端,是心理咨询今后走向的风向标,也是咨询师判断您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的评价指标之一。
3、首次晤谈没有特殊要求,并不要求做特别的准备,尽可能真实客观就可以了。心理咨询要求来访者在晤谈中,尽可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,过多的隐瞒,可能会妨碍咨询师对您的病情做出判断。当然,咨询师会尊重您的隐私权,不介意您使用化名、不介意您隐瞒其他当事人的名字、不介意您隐瞒自己的工作单位。
4、前面三到四次晤谈,是心理咨询的初步评估阶段,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:
a:初步的评估诊断,需要判断是否有不适合接受长程动力性心理咨询的重症精神障碍,比如,精神分裂症、躁狂忧郁症、抑郁症、偏执型精神病等,这种情况应该寻求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的帮助,应该到正规医院进行;
b:确定来访者希望解决的问题的焦点和框架;
c:确定来访者“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?”,如果适合接受心理咨询,“采用什么方式的心理咨询比较合适?”(本中心有个别心理咨询、家庭心理咨询、和小组心理咨询可供选择);
5、在初步评估结束之后,咨询师将对您的问题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,这些判断包括严重性的初步评估、咨询的大致预后等。然后,咨询师将同您一起协商以下一些具体问题:
a:您是否打算接受某种形式的心理咨询?
b:采用何种形式的心理咨询?
c:咨询的频度是怎样的(通常的咨询频度在每周1-2次)?
d:什么时间进行咨询?
e:关于咨询费用;
f:付费方式(有单次付费和按疗程付费两种方式)。
g:关于失约、迟到、紧急情况、请假等的处理。
6、通过上述的评估、判断与协商,就形成了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的一个咨询“协议”或者“合同”。这种协议或合同,通常是无形的,但是有效的,要求治疗师和来访者共同认真遵守。根据不同咨询师的心理咨询设置不同,将会有相应的咨询协议,需要来访者确认签字。一旦协议形成,将意味着咨询师将陪同来访者一起走过来访者对于自我探索、自我发现的旅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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